2.效率较大化原则:渠道变革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就是要考虑效率的较大化。为更加快捷地服务于更多的经销商,将物流从省到地再到县显然需要更多的时间成本和支付更多的物流费用,如果集合更多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资源,完全可以将产品直接输送到地或县,从而实现渠道的扁平化,而又获取了**率的物流服务和更大的客户满意度。同时管理界面的下延,市场管理更加精细化,有利于产品的分销。同样道理,在区域市场中,我们根据渠道类别的产出、费用等的评估,去除问题渠道,支持更多的金牛渠道,也是效率较大化进行渠道变革的一种。
3.控制性原则:掌控了渠道就等于掌控了市场,对于流通性产品的企业是非常必须的,但企业能否对渠道进行有效的掌控成为关键。当然对此控制可以分为强力控制和企业吸附力增强这样强弱不同的类别。根据企业对资源整合的程度来确定企业对渠道的控制力度。娃哈哈的厂商联销体是通过娃哈哈提供产品支持、品牌支持、销售指导,经销商提供资金、网络、物流配送等来共同进行市场运作的。娃哈哈确保了产品力的畅销,经销商不得不销售其产品,从而实现了渠道的控制。可口可乐为确保区域市场的市场铺货率的提升,将原先的物流配送商改变成为单一的配送商,而可口可乐提供从终端信息采集、订单收集、服务支持等一体化的市场运作系统和资源,即其实现的“101管理系统”,从而达到了其通过终端控制来进行渠道控制的目的。
4.竞争性原则:渠道变革的核心是销售业绩的增长,提升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同一市场竞争中,我们可以通过差异化的渠道成员的竞争来获取渠道竞争优势。如方便面行业中,康师傅通过其强大的品牌力和人员支持进行终端的争夺,华龙和白象则通过经销商和二批商的激励也同样取得快速的增长,现在该两个企业也已经成长为行业的第二和第三的位置。
5.资源匹配原则:为确保渠道变革取得预期的效果,资源匹配是非常必要的。如在上述的天浩园案例中,就是因为企业缺乏现代终端的营销人员,即使花费了巨额的进场费,较后还是入不敷出,导致企业的惨败。
6.系统协调原则:系统协调是指体系管理的问题,一套渠道模式一套管理体系和一套支撑体系,这是对应的,盲目以传统渠道的做法管理现代渠道或者餐饮等第三渠道系统,显然是不合适的。中国的企业目前较缺乏的就是太相信创意的内容,而不能够将市场的信息进行精细化,掌控不了消费者的需求内涵,而盲目地进行广告投入等。
7.创新原则:别人怎么做你也怎么做,导致的结果肯定是将自己陷入资源战(更多表现在产品的价格战和渠道资源的采购战)中,这不是明智之举。企业营销效益的提升之一就标新子创新性上,怎样将自己的营销激励模式做到“从众、哗众、乐众”,是企业获取效益化战争胜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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