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公益和营销的关系
这样的做法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从积极的角度去考虑,对比起那些只是为了营销而营造的噱头,附带了公益行为的营销是不是更应该去提倡?人们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确实是为公益作出贡献的木门企业,哪怕是很微小的行动,而且更注重事后的宣传,在开始的阶段我们都应该对它“善”的部分作出正面评价,帮助其将“善”进一步发扬。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绝非长久之计,也不是可以长期享用的“免费的午餐”。
对于“公益营销”,公众更注重的是企业的出发点在哪,是“公益”还是“营销”。“为了公益的营销”和“为了营销的公益”,其效应可能是迥异的。因此,回到木门企业身上,必须很好地处理“公益”与“营销”的关系。必须认识到,以公益为出发点,可能取得长期的营销效果;而以营销为出发点,公益效应只能是短期的,长期效应可能为零甚至负数。
事实上,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公益行为跟营销之间的关系总是存在的,很难将两者割裂开来。在当前的公益环境下,企业的公益行动难免受到公众的关注,并借此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取得了营销的效果。这也是“公益营销”这个显得别扭的词语组合得以存在的原因。
在木门行业不断发展的未来,木门企业参与公益的同时,也必然会遭遇“公益”与“营销”的矛盾纠葛木门企业如何厘清“公益”跟“营销”之间的关系,让两者相得益彰,对于这个企业而言将显得意义重大,对整个行业在公益这个平台上走得更远也不无裨益。
将社会公益与木门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从而产生更大、更持久、多方共赢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而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公益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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