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较复杂的情况下,购买者为了简便起见可能采用某种策略。例如,在一个充斥许多品牌的市场上,每个品牌各有复杂的目标结构(如香波),很难进行比较,购买者可能会采用较简单的抉择方法,即购买有优惠的品牌或朋友推荐的品牌。
竞争优势
消费者学习对竞争性质和竞争优势具有深远意义。如果说购买者是“学会”想要什么的,那么,在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的竞争便不那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在如何引导和影响市场的看法、偏爱和抉择方面的竞争。这是一场营销规则之战。下面举两个例子说明。
捷足先登的优势
在许多市场上,先锋品牌(靠前个进入市场的品牌)总是比其它同类产品的销路好,有时会几十年如此。
消费者学习的观点认为,在先锋品牌进入市场之前,该类产品的定义非常模糊。购买者不知道这种产品能满足什么目标,如何区分不同品牌的差别,那些差别有什么重要性,以及怎样做出较佳抉择。
营销规则尚不明确。
先锋品牌在市场上起着拨云见日的作用。它率先建立起一套品牌与目标的联系,确定该类产品的价值基础,并开始确立品牌观点。结果,先锋品牌往往与该类产品紧密相联,甚至等同起来。
这种品牌比其它品牌更容易在脑海中浮现,而且让人觉得更加可靠。对先锋品牌的感觉往往比对后来者的感觉更加丰富生动,使先锋品牌成为“楷模”。
向这样一种品牌发起冲击需要巨大的勇气。后来者也许会把自身定位于接近先锋品牌的位置,因为这正是消费者的要求。然后顾客必定会把它与先锋品牌做一番比较,而由于缺乏先锋品牌所激发的那种丰富多彩的感受,竞争者将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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