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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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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日期:2011-09-08

闭幕日期:0001-01-01

展会城市:中国 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展会场馆:

展会周期:

展会类型:国际展会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展会说明:

特别支持单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中心、中国东盟协会 主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大美国际资讯 承办单位 大美展览、《太阳能信息》报、中国太阳能网 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企业报、中国房地产报、中国家电网、电器杂志、中国财经报、中国消费者报、科技日报、国际商报、经济日报、产经新闻、农民日报、中国建材报、CCTV能源频道、中国能源报、南京晨报、江南时报、现代快报、江苏科技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商报、《苏商》杂志、新华通讯社江苏分社、科技日报、中国建材报、江苏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新闻台、武进日报、武进电视台、江淮晨报、《太阳能信息》Win赢销、《太阳能信息》Top财智专刊、《太阳能市场采购指南》、《光伏信息》报、《热泵》专刊、《太阳能南方市场》、《中国新能源》、《建筑节能》、《能源与环境》、《节能与环保》、《家电市场》、《制冷空调》、《制冷商情》、《中国清洁能源网》、《杭州节能》、《中国太阳能配件网》、《太阳能市场》、中国能源信息网》、《太阳能行业网》、《热泵市场》、《风能与太阳能》、《展览世界》、《热泵世界》、《直饮水时代》、慧聪网、《中国制冷网》、《中国家电下乡网》、《发现资源》、《中国自动化网》、中国太阳能网 www.tyn.cc、太阳能展览会网站www.solarfair.com.cn 中国太阳能节官方网站www.solar.cn-solar.net。 展览日程 布展时间:2011年9月6日:8:30-17:00                  9月7日:8:00-22:00(超时布展按展馆收费标准交取加班费用)                  大型特殊装修的特装展位可提前至9月5日布展,但需提前申报 展览时间:2011年9月8日:9:00-16:30(参展商入馆时间8:30)                  9月9日:9:00-16:30                  9月10日:9:00-13:00 撤展时间:2011年9月10日13:00起,当天撤完 展览地点  中国 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展会垂询 组委会垂询:0471-3380053/54   手机:13948121131  联系人:李琳 传      真:0471-3380054 QQ:474211857 网上查询:中国太阳能网 www.tyn.cc   太阳能展览会官方网站www.solarfair.com.cn 打假(共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参展)热线:0471—3380226 徐华 招商热线  常州:0519-85193736/383  海宁:0573-87290507/08       北京:010-58677662/63     昆明:0871-3555013        济南:0531-86370987 /86370265 临沂:0539--3103153        南京:025-85484026       如皋:0513-87279802          杭州:0571-86803692/792 西安:029-86289010       连云港:0518-85526414        广州:020-38478804 沈阳:024-25609695        武汉:027-50531123            招展组:0471-3380014/3380564 太阳能秋交会展示范围 1、太阳能整机产品的展示 太阳能热水器/各类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热管式集热器/分体承压热水器 2、太阳能配件原材料产品的展示 各类控制器/水箱/保温材料/电热带/铝镀锌等金属板材/发泡材料/各类控制阀 3、配套设备产品的展示 发泡设备/真空管镀膜等技术设备/焊接设备/剪板机 4、太阳能热水工程/光电光热一体化建材产品的展示 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 5、太阳能相关产业链相关配套产品的展示 水处理/打标机/包装箱 6、沼气、生物质能展示 7、太阳能光伏产品展示 8、太阳能热发电、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开水器等产品的展示 9、太阳能家电产品的展示 展位分类及费用 特装展位详见展位图标价。 室内3X3标准展位 5600元/个,双开口加收500元/个。 室内3X2配件展位3800元/个,双开口加收500元/个。 室内3X1配件展位2200元/个,双开口加收500元/个。 参展须知 1. 所有参展人员进出展馆须佩带参展证,根据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 2. 不得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强弱电地插等处摆、挂、贴及钉各类展览样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3. 禁止在展馆柱面、展板及展架,墙面等部位粘贴和书画不易清除物(包括双面胶),张贴即时贴类印刷品须向组委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张贴。 4. 展览样品拆箱后,包装箱、碎纸、泡沫和木板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出展馆,不得在展位外的通道上摆放包装箱和展品。 5. 参展商将任何物品带出展馆,必须持有出门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6. 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如需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具、电冰箱(柜)和电动工具等设备,需到展馆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7. 严禁在展馆内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8. 参展商用餐请到展馆设置的餐饮区,展览区内禁止食用盒饭和汤水。 9. 参展单位在装卸、搬运、安装及撤离展品过程中,不得损坏馆外绿地、花草树木。 10. 参展商在展期内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提包、现金、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不得随意丢放展位上,贵重展品要定人看管,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行为。 11. 特装公司进馆前需办理布展施工许可证,并向展馆交纳特装押金1000元/展位,此费用由特装公司交纳。如无损坏展馆设备设施,该费用如数退还。 12. 3m×3m标准展位,3m×2m、 3m×1m配件展位均包括一张洽谈桌、两把洽谈椅、一条楣板、两只射灯、一个电源插座。(注:展板高度:2.45 米)。 13. 特装展位的搭建按规定不得超高;限高6米。广告牌的搭建必须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室外广告牌应具有抵抗风雨冲击的能力。搭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14. 特装展位为空地展位,不提供地毯、桌椅等需参展商与特装公司商定自行安排。 15. 参展商必须保证自己的展品、包装和其他宣传材料等,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包括知识产权(商标、版权、设计、名字、专利权)等,参展期间如被投诉,由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投诉的参展商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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